投資人關係
本公司為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,以促進業務之健全發展,運作情形如下。
本公司建立完備之內部控制制度,訂有法令遵循制度及內部稽核制度等相關規章並建立風險管理機制,以維持內部控制制度有效運作。
本公司於公司章程明定全體董事中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,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,目前設有7席董事(含3席獨立董事),有助公司治理落實。
本公司於入口網站設有利害關係人專區,提供與本公司所有利害關係人透明而有效的溝通管道,由專責人員妥適處理客戶、員工等利害關係人之建議或糾紛事宜。
本公司將重要財務業務、公司治理等資訊揭露於本公司入口網站及公開資訊觀測站,且設有專人負責維護,依相關規定定期更新資訊。
為落實公司治理資訊透明度,本公司入口網站揭露董事會、功能性委員會、公司治理相關規章及其他與公司治理相關之重要資訊等項目內容。